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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利县天富煤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添加时间:2020-12-02 13:58: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使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黑龙江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欢迎相关单位、团体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勃利县天富煤矿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勃利县天富煤矿

工程概况:改扩建后天富煤矿采用地下开采、斜井开拓、长壁式普通机械化采煤法,共建有三条井筒,分别为主井、副井和回风井。该矿井地面工业广场位于井田北侧北部、中部和东部,共3处,分别为主井地面工业场地、二采风井地面工业场地和四采风井地面工业场地。建设总工期为27个月,总投资为11931.38万元。工业广场主要布置主井、副井和风井以及办公生活设施(包括食 堂、洗澡间、办公楼和热水锅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大气环境:本工程储煤场、矸石堆置场、储煤仓以及汽车运输等地面生产系统生产过程中均会产生扬尘;筛分车间将产生工业粉尘,如果处理不当,对环境空气及工作人员身心健康将产生不利影响。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废污水主要来源于采煤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工业场地其他少量生产废水等,如果处理不当将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开采矿井疏干,将对减少矿区地下水资源。

声环境:矿山噪声具有强度大、声压级高、噪声源多、干扰时间长等特点。本项目采煤场噪声主要包括设在风井口的通风机及提升风机房作业噪声、井口工业场区的矿岩运输噪声;泵类及锅炉风机等设备的运转噪声。矿山服务期的噪声对矿区内的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固体废物:采矿期间产生的矸石,锅炉炉渣及矿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如果这些固体废物处置不当,将对矿区内的生态环境、景观产生不利影响。

生态环境:本项目采矿将会改变局部地形、地貌、破坏部分植被,对生态环境也会产生一定影响。随着煤层的开采,地表不可避免发生沉降、甚至出现塌陷现象。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环境空气:为了防治储煤仓、矸石临时堆场和各转载点等无组织排放源,储煤仓全封闭、临时矸石堆场周边设置防风墙、储煤仓、矸石临时堆场和各转载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控制粉尘产生。

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矿井涌水经斜管沉淀+无阀过滤工艺,采用PLC集中自动控制,处理达标后用于地下生产用水,不外排。

地下水环境:在开采前进一步勘查矿区断裂带的具体位置、走向、倾向及发育规模与深度;在开采过程中进行预探断裂的位置,留足断裂保护带,减少地下水的涌水量,保护地下水资源。

噪声:本工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吸声、减振、镉声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工业场地总平面合理布置,将矿井通风机等高噪声源尽量远离生活区、办公区等噪声敏感点。同时,对筛分车间噪声大的机械,采用了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并且在排风道内设置消音器,以减少噪音。对各类机械进行定期检修,使其正常运转。

固体废物:本矿井建设期产生的矸石用于工业场地铺垫、修建道路等自用外,服务期矸石回填井下塌陷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堆放在垃圾箱中,定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地表沉陷:地表塌陷进行经常性的观测,设置相应的保安煤柱,用煤矸石对矿井采空的巷道进行及时回填,减轻地表的沉陷程度。局部产生的塌陷区采取平整、回填土方等复垦措施,分层压实后恢复原地类。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勃利县天富煤矿改扩建项目符合七台河矿区煤炭建设项目专项规划要求,也符合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 产力水平、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煤炭产业政策要求。综合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及公众参与、选址合理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本工程在确保清洁生产工艺正常运行、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正常运行的前提 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杜绝事故排放,所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 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索取报告书简本。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431-9671031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根据本工程可能受环境影响的范围,确定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井田内周边村屯。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包括工程选址、环境保护措施、对所在地区的环境状况、环评工作内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七台河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向建设单位索取公众参与调查表,参与本工程的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名称:七台河市勃利县天富煤矿

单位所在地:勃利县青龙山村

联系人:霍德宏

联系电话:18604100302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431-96710311

单位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2641号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问询及意见提出时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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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七台河市湖滨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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